大股东因收购文件迟迟不出被处罚 赛孚制药遭多次风险警示

时间:2017-08-22 15:34 栏目:封面故事 编辑:投资有道 点击: 3,847 次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在股份收购完成后应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赛孚制药因在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后未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被主办券商多次风险提示。对于这件事,赛孚制药却是直喊委屈,公司公告显示,这都是因为收购人没有及时向公司提供相关收购文件导致的。

未及时披露收购文件被责令改正

北京赛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赛孚制药 证券代码:430133.OC)7月5日公告披露,公司收购人北京尚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银投资”)未及时披露收购报告书等文件被证监会北京
监管局出具了责令改正措施的处罚,责令尚银投资限期内改正上述问题,并向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据了解,尚银投资于2017年4月7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赛孚制药股份260万股,占赛孚制药已发行股份的8.67%;2017年4月12日受让赛孚制药682万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2.73%。两次受让完成后,尚银投资共持有赛孚制药33.06%的股份,赛孚制药第一大股东也由杜海月变更为尚银投资。

根据相关规定,由于赛孚制药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收购方尚银投资应向赛孚制药提供法律意见书、收购报告书以及财务顾问专业意见,赛孚制药也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披露上述收购文件并报送股转系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但由于尚银投资未及时披露上述收购文件,违反了股转系统相关规定,6月5日收到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责令尚银投资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30日起改正上述问题,并向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报告期末十大股东情况:

收购文件迟迟不出,股东利益或受影响

据了解,赛孚制药于2012年8月1日在新三板挂牌,主要从事兽药制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2016年赛孚制药营业收入为3005.65万元,同比下降0.62%;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5.49万元,同比增长63.54%。

赛孚制药2016年年报显示,公司前十大股东中杜海月、张素芬、北京五粮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粮丰”)分别持有股37.61%、22.73%、21.02%,杜海月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据悉,杜海月和张素芬为夫妻关系,五粮丰则是由杜海月、张素芬夫妇实际控制的公司,三方为一致行动人。

梳理赛孚制药相关公告发现,杜海月于2017年4月7日通过股转系统转让其持有的赛孚制药260万股股份。权益变更后,杜海月持股比例由37.60%变成了28.93%。张素芬于2017年4月12日通过股转系统将其持有的赛孚制药682万股股份转让出,权益变更后张素芬不再直接持有赛孚制药股份。杜海月、张素芬以及五粮丰持有赛孚制药股份比例由75.36%减持至52.63%。

赛孚制药公告显示,截止7月5日,公司尚未收到大股东尚银投资提供的相关收购文件,导致其依旧无法履行信披义务及相关承诺。主办券商提示,如果赛孚制药及收购人尚银投资依然不能按期执行相关规定,将会对赛孚制药的规范经营和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并可能损害到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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