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了,欺诈发行不再是 “一本万利”,搞不好要坐牢了!

时间:2016-10-18 16:08 栏目:财富管理 编辑:chenjinghong 点击: 3,630 次

9月23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监管部门权威人士明确表示,当前欺诈发行的违法成本太低,需要改进与反思,欺诈发行违法成本肯定要提高,监管处罚标准肯定要提高,欺诈发行的违法者甚至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此看来,提高欺诈发行的违法成本已是“板上钉钉”,监管部门对欺诈发行上市将采取“零容忍”态度。

实际上,今年6月,证监会发言人邓舸就曾明确表示,证监会部署IPO欺诈发行及信披违法违规执法行动,证监会稽查部门对金融监管部门、交易所等线索渠道发现的第一批违法违规线索已经进入执法程序。

据了解,IPO欺诈发行及虚假披露是资本市场最为严重的三大证券欺诈行为之一。其主要发生在IPO环节,包装上市、披露不实乃至欺诈发行时,有以下六大表现:

一是发行人报送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包括虚造利润;二是发行人报送的信息披露不准确,存在误导性陈述;三是报送或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遗漏,包括未披露关联关系、股权的重大变化、重大债务违约、对外担保等;四是未按规定报送或披露信息,未及时披露经营变化;五是保荐机构不尽责, 专业把关不够,保荐书存在虚假记载;六是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对于这些IPO欺诈发行执法行动,证监会表示将对其采取四类工作措施:

一是分类核查筛选,结合IPO企业的质量抽查制度,集中对风险较大的项目进行筛查,对内控不利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核查;二是常规核查移送,通过日常审核环节来从严把关,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三是热点跟踪发现线索,密切关注市场舆情,追踪各类财务造假;四是技术数据挖掘,广泛收集情报,利用大数据系统等对历史财务报表、市场关联信息进行数据挖掘。

投资有道记者发现,资本市场上确实曾有不少因IPO欺诈发行而被证监会处罚的案例。

万福生科:被开出中国证券市场上有史以来最贵的罚单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万福生科,股票代码:300268.SZ)于2011年9月2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股份1700万股,募集资金4.25亿元,成为湖南常德市史上第三上市公司,前公司董事长龚永福也以12亿元身价晋身为湖南最富农民企业家。

2012年8月22日,万福生科发布上市后的第一份半年报,半年报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称: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由于受到原材料价格的上涨、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等因素同比有所下降,但公司又称:公司在201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2012年经营目标为:力争公司2012年销售收入达到63,000-65,000万元,净利润达到7,200-7,400万元。

而湖南证监局上市公司在对检万福生科进行上市后的例行现场检查后发现,万福生科2012半年报预付账款存在重大异常,涉嫌造假。

2012年9月14日,湖南证监局立宣布对其立案调查,案情上报之后得到证监会高度重视,9月17日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宣布对其立案调查。2013年5月10日晚间,证监会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对万福生科涉嫌欺诈发行上市和上市后信息披露违规等事项的调查结果。调查结果显示,2008年~2010年,公司分别虚增销售收入约12,000万元、15,000万元、19,000万元,虚增营业利润约2,851万元、3,857万元、4,590万元;2011年年报和2012年半年报,公司分别虚增销售收入28,000万元、16,500万元,虚增营业利润6,635万元、3,435万元。

对此,证监会对万福生科董事长龚永福作出终身证券市场禁入的禁令。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则被罚暂停3个月保荐机构资格并处以7,665万元的罚金、设立3亿元专项基金赔偿投资者损失。这一系列处罚把这家上市不到两年、深居湖南桃源县的农业企业以及平安证券推上了风口浪尖。与此同时,薛荣年等时任平安证券高管也未能脱罪幸免。吴文浩、何涛被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撤销证券从业资格,终身证券市场禁入。与此同时,对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薛荣年、曾年生和崔岭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
从业资格。

如此大范围的处罚在当时被视为中国证券市场上有史以来最贵的罚单。

胜景山河:保荐制度建立以来,首例因未勤勉履责被撤销保代资格

湖南胜景山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胜景山河,股票代码:002525.SZ)是一家主营黄酒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公司。

2010年10月22日,胜景山河披露招股书申报稿,并于10月27日IPO申请获发审委通过。

然而,由于媒体报道表示其招股书披露不实,涉嫌虚增销售收入等情况,胜景山河在原定的上市之日——12月17日被紧急叫停。随后,证监会责令胜景山河保荐人等中介机构对此进行调查,并重新审核了胜景山河上市事宜。2011今年4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发审委会议再次表决,最终撤销了胜景山河IPO资格。据监管核查报告表明,胜景山河招股说明书未按要求披露其与一主要客户间的关联方关系和关联交易以及三家直销客户的采购情况,此外在存货盘点上也违反了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此外,2011年11月29日,中国证监会在媒体通气会上通报了对负责湖南胜景山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有关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罚措施。

通报称,由于没有勤勉履责,胜景山河IPO的保荐人平安证券,以及终审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被出具警示函。平安证券的两位保荐代表人被撤销保代资格。

据公开资料显示,这也是保代制度建立以来,保荐代表人首次因在IPO过程中未勤勉履责而被撤销资格。也是A股历史上首次出现律所、会计师事务所、保荐人等负责胜景山河IPO的一干中介机构"集体"被监管部门处罚。

事实上,不仅IPO欺诈惩戒力度加大,证监会已经迎来了监管趋严“新的一季”。

在此前的两个月,从发布资管新规、债券去杠杆、分级基金投资者资格要求,到提高重组上市门槛、发行审核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再到新三板拟提高挂牌准入条件等,证监会对于涉嫌违法违规以及限制性行业企业登陆资本市场已逐步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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